核心职能: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承担参谋、组织协调、执行及督促检查职责,致力于凝聚共识、团结力量,服务学校发展大局。
主要职责:
1. 政策落实与规划:贯彻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,拟订学校统战工作政策与规划,向校党委请示报告并提出建议。
2. 统筹协调与指导:作为学校统一战线、民宗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,统筹成员单位工作,指导分党委开展统战工作。
3. 党外代表人士工作:发现、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,在党委领导下做好推荐工作。
4. 民主党派与统战团体联系: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统战团体及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加强自身建设,牵头协调相关工作。
5.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: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,凝聚思想共识。
6. 民族宗教工作:贯彻党和国家民宗政策,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民族宗教工作。
7. 港澳台与海外统战工作:协助开展港澳台及海外统一战线工作,做好侨务相关事务。
8. 宣传与意识形态工作:落实统一战线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,开展统战宣传。
9. 其他任务:完成校党委及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统战部以凝聚人心、汇聚力量为根本任务,通过系统化、规范化的工作机制,团结引领全校统一战线成员,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广泛支持。